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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09日 10:59:32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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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门关国家税务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治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167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税总办便函〔201614号)有关文件要求,铁门关国税局拟订了2016年铁门关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铁门关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铁门关市为民路铁门关国家税务局,邮编:841005,联系电话:09962937225)。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学习。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政务公开规定》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意见,深刻领会文件精神,着力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二)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负责实施,各科室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有效运行。

  (三)明确政务公开的范围,做好责任分解。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绩效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分解落实到各科室,制定了《铁门关国税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办法及细则》,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上形成统一规定,加强检查督促。

  二、加强软硬件建设,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继续加大了政务公开基础设施的投入,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栏的功能,提高了政务公开效果和质量。加强了对政务公开所需经费的投入。

  (二)进一步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全面反映铁门关国税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三)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公开。采用自助语音系统、人工坐席等手段,加强了与纳税人就政策告知、办税指南、纳税咨询、发票查询、涉税举报、投诉监督等方面的沟通,提高了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局域网公开。通过局域网、通告栏、公文处理系统等及时公开并更新机关内部管理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对内公开。

  (五)通过开展政务公开,及时反映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更新公开事项的变化内容,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运行,持久展开,推进绩效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六)办税服务厅公开。以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办税服务厅的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将窗口服务规范,程序及相关信息上墙,建设良好的窗口服务环境。设置公示栏,将需要纳税人了解知晓的信息专门进行张贴公示,实施“七公开”,即公开税收政策法规、纳税人权力与义务、服务管理规范、税务违章处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受理纳税投诉。方便纳税人前来查阅。以现场咨询、电话等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既优化了税收服务,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

  三、用好载体,充实公开内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的要求,按照二师铁门关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落实政务公开原则,规范税务行政审批。遵照《征管法》、《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政务公开的原则,完善行政审批制度,从而从规范税务行政审批行为和税收执法行为入手,到达进行防控和预警的目的。根据职责范围多举措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做到合法,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按照政务公开原则,将税务行政审批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以及税负核定情况在政务公开栏和相关宣传资料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公开服务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充分依托和发挥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税企互动平台四大纳税服务平台以及二师铁门关市政府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按照要求,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了政务公开内容,做到了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便于纳税人办事及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增加税务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国税部门的满意度。首先大力推行办税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及时对办税服务厅的政务公开事项进行更新,同时结合机构改革,对税务登记、发票领购、纳税申报、资格认定、涉税事项审批等办税事项及办税程序、办税时限、岗位职责等税收管理服务的内容进行明确和规范,其次公开执法结果,保障纳税人的评议权。重点公开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税收热点问题。如公开税务机关负责人和办税人员联系方式和岗位职责、公开首问责任制等工作要求,公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程序和标准、税收减免审批、税务行政复议及诉讼、税收法律救济,通过“涉税公告”、公告栏向社会公开,及时公布执法结果,扩大纳税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评议。让纳税人意见提到明处,对定税人员的监督放在亮处,使纳税人对自已的纳税情况做到心服口服,营造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税收环境。

  (四)实施阳光政务,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税务办税大厅等场所,通过印发办税手册和一次性告知单,以及张贴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设立机关人员工作动向指示牌等形式,对铁门关国税局机关的职能职责进行介绍、对各科室负责的主要工作进行说明,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为群众提供常年的便利服务,让各职能部门的运作情况置于“阳光”下,防止 “暗箱”操作等问题。

  (五)加强宣传,明确权利,公开评税,纳税人协廉。结合每年四月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召开税企座谈会,由领导带队走访企业,举办税法知识辅导班、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表,分发税收宣传资料等活动,送税法宣传进学校、进连队、进企业、进社区,广泛征求纳税人对国税工作及税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及时解决纳税户的涉税问题。

  (六)对内加强政务公开,提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干部职工对国税局工作有一个全面的了解。在人事管理方面,重点公开队伍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奖惩等干部关注的关键工作;在财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基建、大宗物品采购等项目的立项原则、立项程序、招投标采购及结果;在事务管理方面,重点公开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培训、奖励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办理情况;在行政审批上,重点公开有关规定和制度,公开审批程序、办理时限和审批结果,有效保障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行经费定期通报制度。制定详细的经费支出标准,每月对全局经费收支情况、职工食堂、通讯费、办公费、水电费、定点加油油料费、车辆维修费等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局通报公开,对超限额项目及时预警并认真查处。定期在铁门关国税局内网上公布每月考勤、各项考核结果及税务机关各岗位的职责和国家税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承诺等,让全局干部职工对各项制度进行监督落实,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内部监督作用,确保作风建设的有序开展。

  (七)组织税法宣传辅导,增强纳税人了解政策信息的渠道,使纳税人全面了解税收政策。加强政务公开,各种服务措施和制度公开、上墙,通过本局网站以及办税大厅的公告栏、电子触摸屏,建立税企QQ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及时发放宣传资料,保证税收政策最快传达给纳税人,解决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中遇到的难题与问题。

  (八)进一步发挥税企互动平台、手机短信的服务功能,通过纳税提醒、催报催缴、政策速递等功能,加快税收信息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快速传递。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实现“贴近式”服务功能,满足纳税人个性化服务需求。

  (九)推行政务公开,确保“两权”监督制度落实到位。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的重点是围绕征收、管理、处罚、干部任用、财务等方面,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根据廉政风险点的数量和重要程度,对不同岗位实行风险定级,通过各种渠道公示、公开分类管理和预控措施。认真执行“三公经费”内部公开制度,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检查。

  四、落实责任,加强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

  (一)结合本部门实际,坚持和完善了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等督促检查;制定了国税局财产管理、信访接待、公务用车、对外公务接待等方面工作制度。

  (二)建立了岗位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考评的内容,加强对各科室政务公开情况的检查考核,采取公开评议、现场检查打分等形式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

  (三)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反馈制度,设立投诉信箱和监督电话,突出公开的重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并及时主动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四)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五)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定期召开纳税人、税企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方式拉近征纳双方的距离,使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和人员的执法、履职、作风、服务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为政务公开建言献策。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和不定期地向局干部职工公开内务,增强县局内部事项的公开性;建立和落实了激励和惩罚机制,对政务公开落实好的科室给予表扬,对执行政务公开不力的科室进行追究。

  (七)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主动公布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书、积极参与行风热线等方式拉近征纳双方的距离,使社会各界对国税机关和人员的执法、履职、作风、服务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严格执行“两权”监督制度和税收执法责任制度,对执法、行政过错进行严厉追究。对大宗物品实行政府采购,接待费用、油料费用等支出一律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支出,打造“阳光后勤”。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铁门关国税局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截至20161230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条,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条。受理咨询方面,现场接待人数720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850人次。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方面,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6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2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1次。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年度内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由于年度内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复议申请,也未发生针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的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支出、收费及减免情况

  作为新成立的兵团局,截止目前铁门关国税局未开设外网,2016年,铁门关国税局用于进行网站建设培训、主动公开信息宣传等费用支出为零。

  九、今后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组织、配合、协调工作,人事监察科负责监督检查。二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修改完善《铁门关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铁关门国税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群众,对每个环节的疑难作出说明解释。借助计算机网络手段,设置完整直观的政务办理服务指南,让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探索行政执法过程中的权力约束机制,确保执法处罚公开公正。

  (四)在政务公开上下功夫。对内体现“支出透明”,对职工食堂、车辆维修、定点加油等各项支出都进行公开,每月在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外推行“阳光办税”,对纳税定额核定、税额调整、税收政策的变化等纳税人应知的事项及时进行公布,进一步接受纳税人、社会各界和国税干部职工的监督。

  (五)把推行政务公开与加强加强“两权”监督相结合。针对“两权”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开展税收执法监督。具体是检查纳税评估、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要求各科室按季在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由综合业务科和人事监察科牵头开展检查,坚持将税务执法监察和执法责任过错追究结合起来,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

  铁门关国家税务局

  201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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